关于开展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和质量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教研室: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了切实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和质量监管,学校从2001年开始,每年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和评优活动,对确保本科培养目标和要求、保证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训练、提高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理工大教务字(2007)58号)工作安排,在总结近些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测、评优等经验基础上,今年增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并继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质量抽测、评优工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与答辩
  1、检查时间:2008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
  2、检查内容:
  ①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② 了解学生设计的态度、精力投入情况、出勤、纪律等情况;
  ③ 学生前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
  ④ 检查指导教师到位及指导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08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综合检查指标体系》(附件一)
  3、检查方法:
  ① 学院自查:
  由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各教研室正、副主任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08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综合检查表》(附件一),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每组至少抽查1人),按要求在设计现场认真检查相应的各种设计文件资料和师生到位情况,并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二);
各学院在综合每个设计组中期检查情况的基础上,汇总中期检查结果并撰写中期检查报告,于5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备案。务请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② 学校督查与答辩:由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组成学校检查组,负责对全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和中期答辩,填写《江西理工大学2008年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质量评价表》(附件三),并将抽查情况形成中期报告后及时在学校《督导简报》上公布。检查组成员和抽查学生名单另行通知,每个专业至少抽查1人。
  ③ 相关规定:对未能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或未能对指导教师和学生严格要求;或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严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给予通报,并列入学校二级目标评估管理的考核。对不能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到位认真指导学生;或确属教师要求不严、放任自流,致使学生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事件;或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不符合设计(论文)大纲或任务书要求的指导教师,由学院或学校给予通报。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不按时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选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为了更好地检验2008届毕业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跟踪调研我校在开展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的成果,学校将继续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以真实展示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和各专业的培养质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① 评选时间:2008年6月12日至22日(第16-17周)。
  ② 学院选拔:各学院按自行制定的评选标准,经小组评选、专业评选、学院或学科群评选等3级筛选后,从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按教务处规定的名额(附件四),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候选人。并于6月15日前将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名单及其毕业设计(论文)、图纸等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实验管理科,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③ 学校评选:教务处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按照《江西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审,按70%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入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作者(或指导教师),于6月25日前将论文摘要(以能够阐明论文的论点为准,一般3000字左右,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教务处实验管理科,以便汇编成《江西理工大学2008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④ 奖励办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者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2、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测:
  在总结前几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测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对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抽测评议。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① 抽测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8月31日
  ② 学院抽测:具体操作办法参照理工大教务字(2007)31号文件执行。
  ③ 学校抽测: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届共43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评议,教务处将按10%比例于6月20日下发抽测名单(每个指导教师至少抽一篇)。6月25日前,各学院将被抽测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送交教务处实验管理科。6月30日至8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抽测结果除在学校《督导简报》上公布外,同时列入学校二级目标评估管理的考核,作为学院教学状态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评分(等级)符合度相差太大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在《督导简报》上进行通报。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总结应按照《江西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附件4 “质量分析报告” 中的“工作总结提纲”要求撰写。除基本情况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满足专业教学要求;②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是否达到大纲和任务书要求,学生科研能力的评价、原因分析及建议;③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态度、学风概况、违纪记载;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方法有何创新、体会;⑤ 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建议等。
  各学院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将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交教务处实验管理科汇总。
  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
  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激励广大指导教师积极钻研、从严治教,增强责任意识,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中的主导作用,学校决定2008年度继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活动。具体操作办法参照理工大教务字(2006)45号文件执行,奖励措施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注:此文及相关附件可查询教务处网站,各学院可自行下载。

  附件一:《江西理工大学2008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综合检查指标体系》
  附件二:《江西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附件三:《江西理工大学2008年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质量评价表》
  附件四:各学院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候选人指标